这种情况虽然说的很实际,但不合法。
按照法律要求,应该是这么做:
第一,工厂生产经营效益不好,安排职工待岗的,需要发放
贷款工资。
待岗期间的第一个月,工资标准要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。
待岗期间不安排工作的,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,也有的地方是70%,全国并不统一,以省级部门确定。
如果贷待岗期间安排了职工工作,那么要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。
第二,五险一金怎么办?
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,只要存在劳动关系,就必须给职工缴纳保险。简单点说就是正常交纳。
什么叫正常缴纳呢?还是职工承担职工部分,企业承担企业部分。虽然说发放的
贷款工资可能比最低工资要低,但是个人部分仍然要有个人承担。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北京、上海之外,其他的也都是包含了社保和
公积金个人部分的。
第三,企业如果生产经营困难,可以选择经济性裁员。
经济性裁员也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,需要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。
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生产经营正常时的企业发放工资标准。特别规定是企业破产裁员情况下,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,按照企业的平均工资支付。
所以,劳动者一定要熟悉法律法规,善于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。遇到这种情况,积极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,投诉举报就可以了。
厂里招聘|年底厂里效益不好,要给员工放长假,放假期间没工资,社保是不是也不给交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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